索 引 号:014149607/2017-00101
发布机构: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名 称:关于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苏经信办发〔2017〕65号
分 类:综合政务;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议案
发文日期:2017年5月18日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关于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
时 效:
苏经信办发〔2017〕65号
尊敬的朱雁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工业企业点供式能源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随着我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保压力日益加大,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在此背景下,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煤改气”技术改造,对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8月19日,江苏省经信委印发了《江苏省“十三五”节能规划》,明确提出了有序推进重点用煤领域“煤改气”工程,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等天然气替代改造,有利于全面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二、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3款“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支持工业企业基于安全环保、节能减排,通过购置燃气设备进行煤改气技术改造(不包含调压站及厂区外燃气管道等基建),按照属地备案原则,企业去所在地经信部门进行技术改造备案即可。
最后,再一次向您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您今后继续一如既往地为我市工业发展建设建言献策。
联系人:朱科
联系电话:6861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