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环保局:
二○一三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6月7日-9日)、苏州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6月17-19日)即将举行。为保障我市广大考生良好的复习和考试环境,切实加强“两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现决定开展二○一三年中高考期间“环保绿色护考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12369”举报热线的接处警工作
各区在“两考”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夜间接处警工作,加大对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的查处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夜间违法施工行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
5月23日0点至6月19日18点,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中心增加夜间执法车辆和值班人员,姑苏区、高新(虎丘)区执法人员参加夜间值班,加强“12369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的接处警工作,严肃查处夜间违法施工。
工业园区 、吴中区、相城区环保局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保证夜间值班电话畅通,做好夜间值班和现场查处工作。
二、严格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审批
根据《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市城市市区内,“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高考”、“中考”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单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场地,昼间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各区环保局在“两考”前要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审批,停止审批2013年5月23日零点至2013年6月19日18点期间的夜间施工(抢修、抢险除外)作业证明。
三、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
各区环保部门要主动会同当地公安、建设、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在“两考”期间严格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监督管理,并采取以下措施:
在考试当天,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昼间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严格控制机动车喇叭噪声。
在“两考”期间,各区环保部门要增加现场检查力量,加强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场所的巡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严厉查处。
在考试日,各区环保局应派员到辖区内各考点值勤,并加强对考点周围现场噪声的监督管理。环境监察部门负责“12369”电话接听及应急处理。环境监测部门负责在考试日对考点周边进行噪声抽测。
四、组织专项执法
“两考”期间,苏州市环保局将会同公安、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土石方、市政道路建设等工地组织噪声管理专项执法行动。
附: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确保高考顺利进行的报告(苏招委办[2013] 23 号)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