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14150157/2012-00224
发布机构: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名 称:关于下发《二○一二年苏州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及二○一二年苏州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文 号:
分 类:环境监管执法;动态信息;其他
发文日期:2012年2月15日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下发《二○一二年苏州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2012年的环境监察工作,现将《二○一二年苏州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二○一二年苏州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二○一二年苏州市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 “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和开创“三区三城”建设新局面的总体要求,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污染总量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大力开展环保执法,力争违法排污明显下降,群众投诉量明显下降,执法能力明显提高,企业治污水平显著提升,为建成现代化国际化人文宜居创新名城苏州、在“十二五”期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以建立“充满激情的活力环保、以人为本的民生环保、务实创新的能力环保、敢于担当的责任环保和风清气正的洁净环保”为目标,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污染源监管,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升环境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完善和创新环境监察制度,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
三、工作内容
(一)继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1.继续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年初排查和动态排查整治相结合。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明确督办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强督查督办和公开曝光的力度。
2.加大区域、流域污染的整治力度,重点抓好沿太湖、阳澄湖和望虞河、西塘河清水走廊的水污染防治,开展对影响出省断面和瓜泾口北、振东闸等主要交界断面的污染源整治,巩固和提升黄桥、木渎等区域的整治成效。
3.积极参加农村村庄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落实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
4.持续开展废气专项整治,各地列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整治。创新废气监管手段,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建立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制度和化工、电子、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名录。
(二)铁腕执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1.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10次。重点开展对重金属、化工园区、印染和接管企业、集中式污水厂等的执法检查。
2.加大对性质恶劣环境违法案件媒体曝光力度,通过主要媒体曝光,组织专题进行曝光等,形成打击违法排污的氛围。
3.建立环保部门内部行之有效的打击违法排污的有效工作机制,从查处入手,发挥停产整治、限期治理、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综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银行信用征信体系,发挥发改、经信、安监联合执法机制,发挥环保倒逼机制促进淘汰、关闭一批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企业。
(三)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1.建立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在国控省控污染源的基础上,划定市级、县区级工业污染源,明晰支队、大队、中队的管理责任;
2.进一步围绕创模要求优化一厂一档,在化工、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全面推广“一厂一图”管理。
3.制度化开展夜查、节假日抽查,夜查、节假日检查占日常检查的10%。
4.强化后督察,日常检查的后督察不少于30%,重点开展医药、双危、铅蓄电池行业和信访、行政处罚后督察。
(四)增量、提质、增效,提升监控水平
1.结合太湖流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项目建设,继续加强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管理。
2.着力提高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开展对电力企业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装置的专项培训和执法检查。
3.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推广以控制阀为基本仪表的污染物区域排放控制,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面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
4.完善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提高自动化设备运行和维护数据的准确率,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考核通报。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在排污收费、行政处罚以及污染投诉处理中的作用。
5.完善市、县污染源监控中心的值守制度,保证污染源监控系统稳定运行,建立对社会化运营单位的考核、进退和奖励机制。
(五)两级联动,提升12369举报投诉受理、处置能力
1.县、区环保局严格实行12369环保投诉受理值班制度,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
2.提升12369服务水平和能力,开展服务质量、处置能力和处置效能考核竞赛,打造12369服务品牌。
(六)强化日常监管,开展科学化、精细化环境监管
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把好试生产关,对未批先建企业加大查处力度。
2.重视做好排污申报季报、年报工作,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开展排污收费稽查,完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网上公告工作。
3.配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的宣传和巡查工作,确保全年无大的秸秆着火点。
4.提升环境监察信息化管理水平,市和五市四区全部建立任务分配、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多位一体的移动执法平台。
(七)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升环境监察服务水平
1.全面排查环境监察影响作风效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对策,加以落实。
2.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按照“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总体要求,提升“便民惠民的服务环保”的能力,下大力气推进现场监察队伍作风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3.开展环境监察百人百企服务活动,把执法监管和服务企业更好的结合起来,定期深入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查找环境问题,提高治污水平。
4.建立环境监察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指导。
(八)创先争优,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1.按照新的《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环发〔2011〕97号)开展考核验收全市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力争市支队、五市环境监察机构100%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东部二级以上标准,区级环境监察机构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2.规范队伍执法形象,积极推进队伍统一着装,规范执法。
3.成立环境监察青年志愿者队伍,提增队伍活力,打造服务品牌。
4.建立全市环境监察系统业务专家库,培养环境监察业务能手,开展工作难点攻关和业务比武。
5.开展“我为环保做贡献,争当环境监察标兵”创先争优活动。
6.细化、量化全市环境监察工作考核标准,加强考核。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继续开展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教育,排查环境监察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界定权限,提升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