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8-9 来源:苏州市规划局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局编制了《苏州市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苏州市规划局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建议在“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 (www.s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本机关的网站(www.szghj.gov.cn)上查阅《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苏州市规划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苏州市规划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
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成果公布、行政许可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苏州市规划局网站(www.szghj.gov.cn)是本机关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苏州市规划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分别采用主题、体裁2种目录分类方式,各自分别对应2个类别。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简单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可选择标题、正文、文号等)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
3.高级搜索:设有文件名称、发文日期、文种文号、全文、主题分类五种搜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检索。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苏州市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苏州市规划局网站(www.szghj.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苏州市规划局网站(www.szghj.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身份信息必须填写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填写“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其中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要真实有效,以便被申请机关快速办理。
除特殊情况外,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办理时间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我局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上述期限内。
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苏州市规划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4.收费标准(待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苏州市规划局办公室是苏州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苏州市规划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0512-65212519,传真号码: 0512-65241992。通信地址:苏州市十全街747号,邮政编码:215006,电子邮箱地址: zwgk@ghj.suzhou.gov.cn 。(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到依申请公开页面办理)。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